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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覺藝術教師工作坊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業務計畫辦理。

二、時間: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,依附件計畫辦理場次於專業增能與課程與教學工作坊活動時間,核定公(差)假及協助課務調整。

三、地點:如計畫期程中之地點。

四、參與對象:如副本受文者,請所屬單位准予公假出席並協助課務調整。

五、工作坊聯絡人 :
(一)陳育淳: 電子郵件:t251@csjh.tp.edu.tw
(二)張釋月: 電子郵件:dada0914@gmail.com
(三)劉美玲: 電子郵件:yuy834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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