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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知]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、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作業要點
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12月9日府民客字第1140399928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客委會「推廣客語及客語能力認證補助要點」第四點規定,補助申請須由各申請單位統一彙整所屬軍公教警人員之申請資料,並於考試結束後二個月內向客委會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,學校將於各期考試結束後一個月內將申請資料函報本局,逾期恕不受理。

三、重申補助申請原則,學校特別注意並加強審核: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,曾受補助之軍公教警人員,不得重複申請補助,申請人如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,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補助;但不同腔調者,不在此限。

四、學校鼓勵所屬人員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,以提升其客語服務量能;各級別各梯次認證舉辦日期及報名期限請逕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(https://hakkaexam.hakka.gov.tw)查詢,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:0809-090-040,併附115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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