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轉知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宣導「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」

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表示:
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,
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
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菸)!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