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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竹北市文興國民小學114學年度 代理教師1-5次甄選簡章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
一、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理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及教育部、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教育局所訂之有關規定。
二、甄選名額:

代理教師 1名
※具有班級導師帶班經驗尤佳。
※需教授國語、數學、社會等課程,課表以校方實際安排為準。
※除正取外,備取若干名,本學年度如有新增缺額,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※代理教師聘期自115年5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惟代理教師實際報到日在前揭日期之後者,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期;若聘任原因消滅,則聘約終止;如聘任原因需延長,則視情況延長。

詳如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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